秘书工作行为八大禁区。) _+ _' Q ^; ~6 A: D
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、领导干部的名义办私事、谋私利;- m. w. o" b, n3 y+ w
不准以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干预干部选拔、人事安排、政务决策与管理等党政事务;
' u" {) Z g# j( q& u } 不准自作主张代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,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批示文件,在传达领导指示时夹杂个人意见,在作新闻报道时,向新闻媒体提出违反规定的要求;
5 p0 M2 t5 J2 G 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,特别是插手与领导干部职权有关的工程项目承包和物资采购活动,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;" o9 h! J* X9 T$ \. ?# y. b
不准接受或者代领导干部收受礼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;
: M$ o1 L, d6 |9 K( ?, y* _. y& l 不准泄露、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,泄露领导干部在讲座工作过程中的各种意见,或参加重要会议及活动时尚未公开发表的讲话;
( `8 Z" p- f8 b/ S7 J 不准将机要文件私自带出办公室,或者将机密文件中的内容或内部机密向家属、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;
9 }0 C( z. L1 X( I. H2 I 不准下基层时向接待单位提出或者暗示特殊要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