& C# s0 J8 O3 v7 F (一)公文开头容易出现引据不当。通常在公文的开关要交代制文的依据,这个“依据”可以是上级行的要求,也可以是本职工作中实际存在或亟待解决的问题。如某行一份“关于成立创建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领导小组”的文件中,开头是一句十分笼统的话“根据上级行要求及我行实际,经支行研究决定成立××领导小组”。而正确的公文处理应当介绍成立小组的依据和必要性,所以可以修改为:“根据《农发行总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管理办法》(×农发行党字〔××××〕××号)文件要求,为了加强我行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,经支行党支部研究决定,成立××领导小组”。# N( [; h& g. g; w
(二)公文的结尾出现要求不合理。如在“请示”的文种后面写有“上述意见可否,请从速批示”;在报告中写有“妥否,请批示”,都属失误。前者要求上级“从速”,带有强制生和威胁性的含义;后者要求“请批示”与“报告”文种的性质不合体。正确的处理方法应该是在“请示”文种后,一般写出“妥否(可否、能否)、请批示”,在“报告”的结尾应为“特此报告”。) t. G* O# d; ^/ }1 F% k# L
六、其它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 / P9 b3 O4 U. B1 u1 D 除上述公文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外,还有其它一些常见的错误:一是成文日期印章与发文机关标识不符,有的出现“党”字号文件盖的是行政印章;而“发”字号文件盖的却是党务印章;二是成文日期和印发日期之间有误,表现为在印发日期在前,而成文日期在后,正确的方法应该是与之相反;三是抄送机关栏中“党”字号文件的主送单位应该是各党小组,而错误处理成各部(科)室;四是公文附件及页码排列顺序不清;五是发文字号的顺序与成文日期前后不一致。如“58号”文件的发文时间是2007年6月15日,而“62号”文件的发文时间却是2007年6月11日。* T. Q; k1 X2 R* T
【作者:周文】8 P8 Q- T7 v& ~& I7 Y6 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