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局党委研究,报请上级部门同意,拟在全市公开选拔3名文秘人员和1名计算机专业人员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9 ~) } w0 Z4 f! [9 x0 {' i一、职位设置 - G# t* J) k5 l
文秘人员3名,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。
/ |5 ?' ~* T, D. A8 W3 t H二、基本条件 7 f+ @. P3 i ?/ Y3 i
1、思想品德好,事业心强,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;
% Y5 a9 C* c: R% _2、文秘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国家公务员(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)身份,具有3年以上从事综合文秘工作经历; + j; P {) `3 H Y2 F3 n
3、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计算机安全防护及安全软件开发特长(在全国获奖者优先)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;
5 d8 g9 p5 \7 q3 g5 f4、年龄35周岁以下(截止时间:2011年7月31日),男性,身体健康;
6 p# I$ V7 V3 T. d5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。 7 v) R* t$ `5 C" ?1 N1 }' H9 J; R5 l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
* Q8 v8 B, R$ L2 e报名时间:2011年8月2日至8月12日,报名地点: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号:衡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。联系人:仇争,联系电话:8208309。
3 V. Y: w; Q4 D0 _+ J" M四、有关事项 9 V0 S) b, O# { Q
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、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公务员证原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在报刊、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的文章和学术论文。从事文秘综合工作经历或计算机开发相关软件成果等。 具体录用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实施。
) n+ s& L- d- ]) b衡阳市公安局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|